实朴刊将带你了解公务员初任考试,希望你可以从中得到收获并且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公务员考试职位 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是什么职位?
一、 初任法官(也称预备法官)培训是法院教育培训的一个重要种类,属于法官任职前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具备拟任法官资格和条件的人员。依照《法官法》第9条第1款第6项的规定,只要年满23周岁,并且具备担任法官的其他条件,就可以被任命为任何一级法院的法官。
二、初任检察官就是首次被检察系统评为检察员的。《检察官法》第十条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试用期公务员考核可以评为优秀等次吗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只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可定为不合格:
(一)难以适应实习岗位工作要求,实习锻炼考核不合格的;
(二)未经同意不参加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或经初任培训考试不合格的;
(三)严重违反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道德败坏、诚信缺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其他情形。
公务员考试职位 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是什么职位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江苏公务员考试一般考三个方面:
考试科目:
A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三个科目;
B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个科目;
C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个科目。
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C类职位是江苏省录用考试中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同A类。
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